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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互空间科技:半导体产业掀起新一波反垄断浪潮

最近,半导体圈又掀起了一轮反垄断浪潮。
首当其冲的是AI芯片巨头英伟达,美国司法部盯上英伟达并对其展开两项反垄断调查。
首先是今年4月,英伟达斥资7亿美元收购了以色列一家专门从事GPU管理软件的初创公司Run:ai。虽然有关Run:ai收购案的具体问题尚未披露,但美国以及国际监管机构近来一直在密切审查大型科技收购案,涉及到反竞争商业行为和市场垄断等问题。人工智能领域的收购尤其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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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的投诉。美国司法部将审查英伟达是否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向云厂商施压,迫使他们购买其产品。美国司法部还将调查有关“英伟达向选择购买AMD和英特尔等竞争对手公司AI芯片的客户收取过高网络设备费用”的指控。
英伟达在给外媒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竞争的基础是数十年的投资和创新,严格遵守所有法律,确保客户可以选择任何最适合他们的解决方案。我们将继续支持各个行业和市场上有抱负的创新者,并乐意提供监管机构需要的任何信息。
祸不单行,而就在此前英伟达被曝面临法国反垄断指控。有知情人士透露,该指控源自法国监管机构去年9月对GPU(图形处理芯片)行业的一次突击检查,而这次检查针对的目标便是英伟达。
根据法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违反反垄断法的公司可能面临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罚款,但他们也可以做出让步以避免处罚。以英伟达2024财年609亿美元的营收来计算,罚款金额最高可达60.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42.63亿元)。
而根据法国监管机构发布的一份关于生成式AI行业竞争状况的报告显示,芯片供应商存在滥用市场主导地位的风险。这份报告提到了业内对英伟达CUDA芯片编程软件的依赖,并对此表示担忧,因为这是与英伟达GPU(图形处理芯片)完全兼容的唯一系统。另外,英伟达近期还对专注于AI的云服务提供商CoreWeave进行了投资,加剧了监管机构的不安。
除了英伟达外,谷歌也在最近被认定垄断。自2019年科技反垄断监管浪潮席卷硅谷以来,谷歌、苹果、Meta、亚马逊等公司相继面临多起诉讼。而此次针对谷歌的判决,既是全球科技巨头在反垄断监管压力下所面临挑战的缩影,也被外界普遍视为美国科技反垄断行动的重要里程碑。
不难看出,科技圈特别是半导体圈面临着很大的反垄断压力。
01
垄断的危害
反垄断顾名思义即反对垄断。当一个公司的经营表现出垄断迹象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依据相关垄断法对其进行的一种干预手段。
之所以各国积极反垄断,主要是以下几点原因:
1、滥用市场地位。最知名的案例莫过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高通公司垄断行为责令整改并罚款60亿元的案件。2013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举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企业和基带芯片制造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高通公司对我国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时拒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专利一直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同时,高通公司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持有的相关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向许可,拒绝在许可费中抵扣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此外,对于曾被迫接受非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的我国被许可人,高通公司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按整机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许可费过高。
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专利许可中,高通公司不将性质不同的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并分别对外许可,而是利用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将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进行搭售,我国部分被许可人被迫从高通公司获得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三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高通公司将签订和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我国被许可人获得其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签订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人就专利许可协议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高通公司均拒绝供应基带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我国被许可人对其基带芯片高度依赖,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销售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使我国被许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
这些垄断企业往往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捆绑销售,甚至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2、价格垄断。价格垄断主要包括,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2018年5月,中国监管机构对存储芯片生产商三星电子、美光科技公司和海力士半导体展开反垄断调查。这次的突袭调查主要源于存储芯片(DRAM)价格的持续大幅度上涨。举报企业认为这三家公司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控制价格。
2017年,三星电子、SK海力士、美国美光三家芯片企业占全球DRAM市场的份额总和近96%。三家公司半导体业务在中国营收总计446.8亿美元,同比2016年的321亿美元增长39.16%。资料显示,2016年6月1日到2018年2月1日,4GB的DRAM内存价格上涨了130%。仅在2017年,DRAM内存价格就上涨了47%,创下近30年来最大涨幅。
2018年第一季存储器三大厂商三星、海力士、美光在DRAM产业的市占率分别为44.9%、27.9%、22.6%,合计共占95.4%的市场份额。由于存储器在2017年的疯狂增长,三星不仅没有因为手机自燃事件导致营收下降,反而在2017年赚的盆满钵满。按照中国《反垄断法》,如果监管部门最终裁定三大巨头存在价格垄断行为,以2016-2017年度销售额进行处罚,三家公司将面临8亿-80亿美金的罚金。
价格的垄断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为垄断企业带来了超额的利润。好在近年来,国产存储芯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相关芯片的价格也得到了稳定。
3、阻碍创新。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创新和垄断是矛盾的。一开始,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收获大额利润,就愿意冒险去促进创新。但一旦垄断到一定地步,企业就会把更多资金用在维护垄断地位、消灭潜在竞争者上,而不是推动创新。因为维护垄断所获得的利润更多,而创新是有风险的。
比如近年来,半导体领域不断掀起并购热潮,其原因之一便是消灭潜在的竞争对手。2022年,芯片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交易,即英伟达收购ARM交易宣告失败。若交易成功,将会让英伟达控制一家掌握全球大多数移动设备核心的公司。包括高通和微软在内的依赖Arm芯片设计的大型科技公司均反对此次收购。
Arm的出售受到严格审查,因为其芯片设计用于从手机到汽车再到工厂设备的所有领域,使中立性成为其商业模式的基础。世界上最大的科技公司都依赖Arm的技术,他们担心在英伟达的领导下科技公司可能会失去不受限制的访问权限。
如果收购成功,届时给予ARM架构的生态系统可能会遭到重大打击。
02
反垄断的发展
垄断的概念及其基本经济含义早在古典经济学时代就已提出。但上世纪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大大拓展了经济学对垄断问题的研究。该理论认为,在纯粹竞争和纯粹垄断之间存在大量中间形态,即由于产品差别导致的垄断竞争状态。产品差别指同类产品之间在质量、性能、外观、品牌、服务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自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互相不能完全替代,而这些差异就会引起某种意义的垄断。
据了解,全球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制定了反垄断法。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以及以“欧盟”为代表的模式是当今世界反垄断体系中的两个主要模式。
1、美国:美国的反垄断法被称为“反托拉斯法”,其是由多部法律所组成。19世纪80年代末期,在石油、采煤、制糖等部门相继出现了托拉斯组织。托拉斯的形成,虽然给垄断资本家带来超额利润,但却破坏了市场结构,导致大量的农场主和中小企业破产,反托拉斯运动高涨。为缓和社会矛盾,美国政府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国家干预。1890年,美国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 《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简称《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此之后,1914年联邦国会通过了《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layton Act),作为对《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充。该法明确规定了17种非法垄断行为,其中包括价格歧视、搭卖合同,在能够导致削弱竞争后果的情况下购买和控制其他厂商的股票等。
2、欧盟:欧盟反垄断法被称为“欧盟竞争法”,现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反垄断法之一,是由《欧共体条约》第81条、第82条和《理事会关于企业之间集中控制条例》等所确定的规则构成的体系。纵览欧盟竞争法,我们会发现其价值目标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追求经济平等和竞争自由,而这主要体现在对中小企业权利的维护上。
3、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才真正开始实施。法律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垄断地位或市场优势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当行为人滥用垄断地位或市场优势地位破坏竞争环境时,法律才予以控制。反垄断的目的是促进市场健康的竞争和创新。
03
台积电、英伟达等巨头的反垄断压力凸显
近年来,随着贸易战和科技战的发展,半导体圈的反垄断压力凸显。正是在各种反垄断下,诸多巨头的收并购,特别是跨境收并购宣告失败。
去年8月16日,英特尔宣布终止对高塔半导体(Tower)的收购计划,原因是该交易无法及时获得监管批准。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以及协议的终止,英特尔将向高塔支付3.53亿美元的终止费。
2021年,由于未能及时取得监管批准,应用材料拟定以35亿美元从私募股权公司KKR收购日本国际电气的交易失败。按照之前的约定,应用材料公司将补偿国际电气公司1.54亿美元的违约金。
此外,英伟达近年来多起收并购也因反垄断而终止。
最近,台积电提出了“晶圆代工2.0”。针对台积电的新定义,各界都有许多猜测,认为可能与反垄断有关。在这个新定义的框架下,晶圆制造2.0的产业规模在2023年将近2500亿美元,在新定义前则是1150亿美元,而台积电在2023年晶圆制造2.0市占比为28%,在新的定义下,台积电的市场份额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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